创建单个工作区对象

:这些过程需要仅限于高级用户使用的对象视图。

在分析工作区中可以创建单个对象。如果计划在 OLAP 工具中使用这些对象,则必须以数据库标准格式创建对象。如果希望在其他某个应用程序中使用,则必须确保使用与这些要求匹配的格式创建对象。

要创建单个工作区对象,请执行以下操作:

  1. 创建新的空工作区

    或者

    以读/写模式或读/写独占模式挂接现有工作区

  2. 您可以复制现有的工作区对象,或按照适当的步骤创建新的对象:

    创建聚集映射

    创建组合

    创建维

    创建公式

    创建程序

    创建关系

    创建替代

    创建值集

    创建变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