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:这些过程需要仅限于高级用户使用的对象视图。
在分析工作区中可以创建单个对象。如果计划在 OLAP 工具中使用这些对象,则必须以数据库标准格式创建对象。如果希望在其他某个应用程序中使用,则必须确保使用与这些要求匹配的格式创建对象。
要创建单个工作区对象,请执行以下操作:
创建新的空工作区。
或者
以读/写模式或读/写独占模式挂接现有工作区。
您可以复制现有的工作区对象,或按照适当的步骤创建新的对象:
创建聚集映射
创建组合
创建维
创建公式
创建程序
创建关系
创建替代
创建值集
创建变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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