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瀏覽樹狀結構中,展開 「組態」 節點。
在 「組態」 節點下,按一下您要組態 「記錄程式設定」 的伺服器實例或叢集組態。
「組態」 頁面會隨即開啟。
在 「組態」 頁面上,按一下 「記錄程式設定」。
所選取組態目標的 「記錄程式設定」 頁面會隨即開啟。
選取「寫入至系統記錄」的「已啟用」核取方塊,以便除了伺服器記錄外,還將記錄輸出傳送到 syslog
功能。
此功能僅適用於 Solaris 和 Linux 系統。此選項預設為停用。
在 「記錄檔」 欄位中,鍵入伺服器記錄檔的替代名稱或位置。
預設位置為 ${com.sun.aas.instanceRoot}/logs/server.log
。
在 「記錄處理程式」 欄位中,鍵入自訂記錄處理程式的絕對類別名稱。
自訂記錄處理程式可讓您將記錄傳送到 server.log
或 syslog
以外的目的地。自訂處理程式必須延伸 java.util.logging.ConsoleHandler
類別 (與 JSR 047 相容的 API)。請將處理程式類別置於 GlassFish Server 類別路徑中,以便在伺服器啟動期間安裝該處理程式。
在 「檔案自動重建限制」 欄位中,鍵入伺服器記錄檔必須達到此位元組大小後,才會自動重建。
當伺服器記錄達到指定大小時,GlassFish Server 會新建一個名為 server.log
的空檔案,並將舊檔案重新命名為 server.log_
date,其中 date 為自動重建檔案的日期和時間。預設值為 2 百萬位元組。最小限定值為 500 KB;如果您指定了較低的值,則要在達到 500 KB 時該檔案才自動重建。若要關閉記錄檔自動重建,請將該值設定為 0。
在 「檔案自動重建時間限制」 欄位中,鍵入伺服器記錄必須自動重建之前所等候的分鐘數。
預設值為 0,這表示當檔案達到 「檔案自動重建限制」 欄位中指定的大小時即自動重建。
注意:
如果指定一或多分鐘,此時間限制會優先於 「檔案自動重建限制」 欄位中指定的大小限制。在 「清除頻率」 欄位中,鍵入一次可從佇列寫入到伺服器記錄的訊息最大數目。
預設值為 1。
按一下 「儲存」。
注意:
根據啟用記錄功能的組態,可能需要重新啟動伺服器。如果變更預設設定的記錄檔名稱,也可能需要重新啟動伺服器。如果需要重新啟動伺服器,管理主控台的右上角便會顯示 「Restart required
」 訊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