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錄程式設定

使用 [記錄程式設定] 頁面可配置所選取 GlassFish Server 實例或叢集的記錄。

[記錄程式設定] 頁面包含下列選項。

配置名稱

此頁面上的設定要套用到的配置名稱。此為唯讀欄位。

寫入系統記錄

若選取此選項,除了伺服器記錄外,記錄輸出還會傳送到 syslog 功能。此功能僅適用於 Solaris 和 Linux 系統。此選項預設為停用。

記錄檔

伺服器記錄檔的替代名稱或位置。預設位置為 glassfish/domains/domain1/logs/server.log

記錄處理程式

自訂記錄處理程式的絕對類別名稱。自訂記錄處理程式可讓您將記錄傳送到 server.log syslog 以外的目的地。自訂記錄程式必須延伸 java.util.logging.Handler 類別 (與 JSR 047 相容的 API)。請將處理程式類別置於 GlassFish Server 類別路徑中,以便在伺服器啟動期間安裝該處理程式。

檔案自動重建限制

伺服器記錄檔必須達到此位元組大小後,才會自動重建。當伺服器記錄達到指定大小時,GlassFish Server 會新建一個名為 server.log 的空檔案,並將舊檔案重新命名為 server.log_date,其中 date 為自動重建檔案的日期和時間。預設值為 2 百萬位元組。最小限定值為 500 KB;如果您指定了較低的值,則要在達到 500 KB 時該檔案才自動重建。若要關閉記錄檔自動重建,請將該值設定為 0。

檔案自動重建時間限制

伺服器記錄必須自動重建之前所等候的分鐘數。預設值為 0,這表示當檔案達到 [檔案自動重建限制] 欄位中指定的大小時即自動重建。如果指定一或多分鐘,此時間限制會優先於 [檔案自動重建限制] 欄位中指定的大小限制。

清除頻率

一次可從佇列寫入到伺服器記錄的訊息最大數目。預設值為 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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