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“文件高速缓存”页可以修改网络协议的文件高速缓存设置。
“文件高速缓存”页包含以下选项:
使具有默认值的设置还原到其默认值的按钮。不具有默认值的设置不会发生更改。
此页上的设置应用到的配置的名称。此字段为只读。
协议名称。“协议名称”字段是只读字段。只能在创建新协议时指定名称。
如果选中此选项,则将启用文件高速缓存状态。默认情况下,此选项已选中。
有效高速缓存条目的最长存活时间 (秒)。
该参数用于控制文件经过高速缓存之后,使用高速缓存信息的时间。时间长于最长存活时间的条目将用同一文件的新条目替代。如果您的内容很少发生更改,请增大该值以改善性能。
最优的最长存活时间取决于现有文件是否被频繁修改。例如,如果以固定的时间间隔一天修改文件四次,则可以考虑将最长存活时间设置为 21600 秒 (6 小时)。否则,可以考虑将最长存活时间设置为您希望在上一版本的文件修改后,处理该文件的最长时间。
默认值为 30。
磁盘上文件高速缓存的最大总大小 (字节)。默认值为 10485760。
文件高速缓存中可以存储的文件的最大数量。
如果该值过大,服务器将高速缓存较少使用的文件,这样会浪费内存。如果该值过小,将无法体现高速缓存的优点。尝试为该属性设置不同的值,以寻找适合特定应用程序的最佳解决方案。
默认值为 102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