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导航树中,展开“配置”节点。
在“配置”节点下,展开“网络配置”节点。
在“网络配置”节点下,选择“协议”节点。
此时将打开“协议”页。
在“协议”页上,单击要编辑的协议的名称。
此时将打开“编辑协议”页。
在“编辑协议”页上,单击“文件高速缓存”选项卡。
此时将打开“文件高速缓存”页。
选择“启用状态”复选框以启用文件高速缓存。
默认情况下,此选项已选中。
在“最长存活时间”字段中,键入有效高速缓存条目的最长存活时间 (秒)。
该参数用于控制文件经过高速缓存之后,使用高速缓存信息的时间。时间长于最长存活时间的条目将用同一文件的新条目替代。如果您的内容很少发生更改,请增大该值以改善性能。
最优的最长存活时间取决于现有文件是否被频繁修改。例如,如果以固定的时间间隔一天修改文件四次,则可以考虑将最长存活时间设置为 21600 秒 (6 小时)。否则,可以考虑将最长存活时间设置为您希望在上一版本的文件修改后,处理该文件的最长时间。
默认值为 30。
在“最大高速缓存大小”字段中,键入磁盘上文件高速缓存的最大总大小 (字节)。
默认值为 10485760。
在“最大文件计数”字段中,键入文件高速缓存中可以存储的文件的最大数量。
如果该值过大,服务器将高速缓存较少使用的文件,这样会浪费内存。如果该值过小,将无法体现高速缓存的优点。尝试为该属性设置不同的值,以寻找适合特定应用程序的最佳解决方案。
默认值为 1024。
单击“保存”。
提示:
要返回到默认设置,请单击“加载默认值”按钮,然后单击“保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