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置一般記錄設定

  1. 在瀏覽樹狀結構中,展開 [配置] 節點。
  2. 在 [配置] 節點下,按一下您要配置 [記錄程式設定] 的伺服器實例或叢集配置。

    [配置] 頁面會隨即開啟。

  3. 在 [配置] 頁面上,按一下 [記錄程式設定]。

    所選取配置目標的 [記錄程式設定] 頁面會隨即開啟。

  4. 選取 [寫入至系統記錄已啟用] 核取方塊,以便除了伺服器記錄外,還將記錄輸出傳送到 syslog 功能。

    此功能僅適用於 Solaris 和 Linux 系統。此選項預設為停用。

  5. 在 [記錄檔] 欄位中,鍵入伺服器記錄檔的替代名稱或位置。

    預設位置為 ${com.sun.aas.instanceRoot}/logs/server.log

  6. 在 [記錄處理程式] 欄位中,鍵入自訂記錄處理程式的絕對類別名稱。

    自訂記錄處理程式可讓您將記錄傳送到 server.logsyslog 以外的目的地。自訂處理程式必須延伸 java.util.logging.ConsoleHandler 類別 (與 JSR 047 相容的 API)。請將處理程式類別置於 GlassFish Server 類別路徑中,以便在伺服器啟動期間安裝該處理程式。

  7. 在 [檔案自動重建限制] 欄位中,鍵入伺服器記錄檔必須達到此位元組大小後,才會自動重建。

    當伺服器記錄達到指定大小,GlassFish Server 會新建一個名為 server.log 的空檔案,並將舊檔案重新命名為 server.log_ date,其中 date 為自動重建檔案的日期和時間。預設值為 2 百萬位元組。最小限定值為 500 KB;如果您指定了較低的值,則要在達到 500 KB 時該檔案才自動重建。若要關閉記錄檔自動重建,請將該值設定為 0。

  8. 在 [檔案自動重建時間限制] 欄位中,鍵入伺服器記錄必須自動重建之前所等候的分鐘數。

    預設值為 0,這表示當檔案達到 [檔案自動重建限制] 欄位中指定的大小時即自動重建。


    備註 - 如果指定一或多分鐘,此時間限制會優先於 [檔案自動重建限制] 欄位中指定的大小限制。


  9. 在 [清除頻率] 欄位中,鍵入一次可從佇列寫入到伺服器記錄的訊息最大數目。

    預設值為 1。

  10. 按一下 [儲存]。

    備註 - 根據啟用記錄功能的配置,可能需要重新啟動伺服器。

    如果變更預設設定的記錄檔名稱,也可能需要重新啟動伺服器。如果需要重新啟動伺服器,管理主控台 的右上角便會顯示 [Restart required] 訊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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