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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工时单上记录实际工作时间

可存取性提示:要显示工时单报告单元格的工具提示,请选择“文件”、“用户设置”(Alt+F+U)。在“可存取性”页面上标记“显示工具提示”复选框,然后选择“确定”。在使用屏幕放大镜时,这些工具提示可帮助标识表单元格。

  1. 如果工时单使用每日报告格式,请为要输入时间的作业和日期选择对应的单元格。

    如果工时单使用周期报告格式,请为要输入时间的作业选择对应的“实际工时”单元格。

  2. 键入已在该作业上工作的常规工时。最大允许值为100,000小时。

    要为作业记录加班,请在常规工时后键入一个斜杠,然后键入加班工时。例如,要输入八小时常规工时和三小时加班,请键入8/3。

    备注:管理设置用于确定您是否具备记录加班工时的功能。

    要清除单元格的值,请按空格键或Delete。

完成分配后,您可以在“作业详情 - 资源”选项卡上将工作报告为“已完成”。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阅报告已完成的分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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